地理科学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通知公告2017-09-27 14:52:1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人数 | 学制 | 专业类别 |
学科教学(地理) | 045110 | 10 | 2 | 专业型 |
课程与教学论 | 040102 | 4 | 2 | 学术型 |
自然地理学 | 070501 | 7 | 3 | 学术型 |
人文地理学 | 070502 | 8 | 3 | 学术型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070503 | 2 | 3 | 学术型 |
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所有推免生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和录取工作,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名单一律无效。
1. 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之前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我院将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在9月29日上午9点前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请按我院规定,参加复试考核。复试地点为地理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9月30日上午8:00—8:30,请于该时间段到地理科学学院中厅会议室办理报到手续。9月30日上午学院三楼会议室面试。报到时需查验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复试考核。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80%。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考核凭身份证与学生证验证进场。
6.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各二级招生单位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二级招生单位网页(http://geography.scnu.edu.cn/)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7.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在10月20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8.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推免生可获得一等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3、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二、三学年学业成绩评比)
一等 10000元,获奖比例20%
二等 8000元,获奖比例30%
三等 6000元,获奖比例50%
4、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5、社会资助奖学金
6、“三助”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
8、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020)85214766 陈老师 许老师
传 真:(020)85214766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地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